看似简略的进出港陈述你报对了吗?

2024-04-01

  近期,灌河海事处执法人员对进出灌河船只的进出港陈述状况检查时发现,仍是有一些船只存在进出港陈述不标准的问题产生,部分船员朋友因对船只进出港陈述的有关法律法规仍是不太了解,常常产生“来而不报”、漏报、迟报或误报港等状况。为此,咱们整理了关于船只进出港陈述的相关常识和需求留意的几点,期望能给船员朋友带来协助。

  除军事船只、渔业船只和体育运动船艇外,中国籍船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辖水域内产生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等行为均需向海事进出港陈述。

  1、驶入码头、泊位、船只修造厂、锚地(停靠区)、安全作业区、海上作业渠道、装卸站进行货品装卸、驳运、人员上下、修造、作业、物资补给或许污染物接纳的,应进行进港陈述;

  2、进行货品装卸、驳运、人员上下、修造、作业、物资补给或许污染物接纳后驶出码头、泊位、船只修造厂、锚地(停靠区)、安全作业区、海上作业渠道、装卸站的,应进行出港陈述。

  手机端陈述:在手机浏览器输入,或许扫描下图的二维码下载“中国海事归纳服务渠道”APP客户端。经过体系陈述成功后,陈述人的手时机收到一条陈述成功的短信回复(此客户端不支持苹果体系)

  网页端陈述:在IE地址栏输入,进入海事归纳服务渠道主页,具体操作流程和遍及的问题经过点击船只陈述PC端使用手册进行检查。

  1、中国籍世界飞行船只由境外驶入境内,或由境内驶往境外,已按规则办理该航次世界飞行船只进出口岸手续的;

  2、船只仅航经港区不进行货品装卸、人员上下、物资补给、污染物接纳等作业的;

  1、船只在固定航线(或固定水域范围内)飞行且单次航程不超越2小时的;或港内作业船只在港内作业时,能够每天至少陈述一次进出港信息。进出港陈述的信息应包含自上一次陈述至本次陈述期间的总航次数和客货载运信息;

  2、船只因抢险、救生等紧迫事由不能依规则程序陈述进港或出港信息的,应在使命完成后及时补办进出港陈述;

  1、船只应于4小时前向估计驶离或抵达地的海事办理机构陈述进出港信息,但提早时刻不该超越24小时。航程缺乏4小时的,应在驶离的一起陈述下一港进港信息。船只在港时刻缺乏4小时的,应在抵达后当即陈述出港信息;

  3、因无通讯信号掩盖导致没办法依照规则于4小时前经过信息渠道或体系陈述的,船只应在通讯信号康复后当即陈述,并注明原因。

  1、船只航次动态信息:上(下)一港、拟靠(离)泊港口及码头泊位或停靠方位、拟进(出)港时刻、进(出)港船只首/尾吃水;

  2、在船人员信息:船员名字、职务、适任证号码,无适任证书的录入身份证号码;其他人员(货船非船员)名字、身份证号码;

  1、报好了还要记载——按规则须装备《航海日志》或《飞行日志》的船只,应将陈述人、陈述时刻、陈述的海事办理机构名称、承认回执编号、改变陈述内容(如有)等进出港陈述信息如真实《航海日志》或《飞行日志》内记载。

  2、报错了怎么办——当船只陈述的信息产生显着的改变或许与实践不符时,应当改变陈述或吊销后从头陈述,并注明原因。

  船只应当照实陈述船只进出港信息,不得谎称、瞒报进出港信息,并对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担任。对存在谎称、瞒报船只进出港信息、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则时刻内陈述、船只进出港信息陈述不精确等行为的,海事办理机构应依照相关规则予以处置。

  新版《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国内飞行船只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办理机构陈述的,由海事办理机构对违法船只的所有人、运营人或许办理人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职责船员或许其他职责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